1. 投资方式
基金以股权投资为主要形式,根据标的企业具体情况,采取包括普通股、优先股、优先认股权、可转债等方式投资参股,向有发展潜力的种业企业提供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2. 投资领域
基金投资将主要专注于种业,在具体投资领域上侧重于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的主要作物品种,如玉米、水稻、小麦等,兼顾一些具有竞争优势的棉花、油菜、马铃薯等品种,关注畜牧、水产及其他农业领域。
3. 投资标的
对国家种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大型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具备育繁推一体化水平,对特色作物生产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专业化种业企业;在产业链中某个环节具备技术特长,提供资源开发、品种测试、种子生产、种子加工等服务型种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其他农业企业。
4. 投资限制
基金不进行股票(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以协议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除外)、期货、大宗商品交易、现货中远期交易、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不购置非自用不动产、对外提供担保和对外提供借款,不将资金用于赞助、捐赠(经基金公司股东会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等支出。
5. 资源整合
基金投资将结合各级政府对种业的重点扶持政策,通过整合行业优势资源,加快推动种业企业兼并重组,逐步提高行业集中度和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6. 增值服务
基金将充分发挥股东方在政策、产业、金融方面的背景优势以及管理团队专业技能,在维护被投资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提供包括股权、债权、夹层融资等多元化金融产品服务,以及公司治理、业务拓展、政策支持、财务顾问等各种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最大程度提升被投资企业价值。
7. 退出路径
基金投资退出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向战略合作伙伴出售股权;(2)向其他第三方进行股权转让;(3)通过IPO方式在公开市场退出;(4)股权回购。